信件标题: | 投诉热力公司不按相关规定供热。 | ||
来信时间: | 2022-03-16 | ||
信件内容: |
市长先生!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给您写信,还望海涵。我是阜康市文化路准噶尔小区住户,张存义。近几年该小区冬季供热一直不正常。尤其是2021年12月上旬暖气还是用凉水循环不加热,冻的居民苦不堪言,打电话热力公司以设备维修等借口推委,好不容易盼到暖气初春三月初又没了,暖气没一丝温度,加之最近这几天阴雨连天,气温下降,也不给提升点溫度。冻得居民在家没法正常生活,老人小孩怎么办?众所周知,一个供暖周期:头年的10月15号至来年的4月15号。热力公司每年初冬延迟供暖一个多月 ,来年开春提前一个多月停暖是啥道理,掐头去尾,一个供暖周期的三个月不正常供暖,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去?只能烦请市长先生给我们主持公道并予以解决为盼! 此致敬礼 投诉人:张存义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3-2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准噶尔小区暖气不热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住建局工作人员会同天池热力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核实,该小区多为老旧楼房,经对室内温度进行测温,室内温度已达到20.6℃。 办理情况: 按照《昌吉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他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我局已责成供热企业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工作人员告知热用户,如需提高室内温度,需拆除卫生间内过水热,拆除后温度将会上升。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