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康宁小9#楼房产证办理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2-03-1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复制以下内容是为2021年9月政府回复其他居民问题,在此我想问的问题和他一样,也是关于康宁9#号楼房产证问题,看到政府回复“2021年9月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局协商关于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缴纳相关事宜,故未能办理9#住宅楼、13#住宅楼的楼栋大证(不动产权证)。”那恳请政府再次督促相关部门和康宁小区开发商,土地金相关事宜是否已经解决,到底房产证办理卡在哪里,为什么我们买了住宅的居民要受限于商业楼的问题,审批时为什么不分开办理,为何要让百姓苦等这样的问题,恳请政府督促尽快将房产证办理下来。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康宁小区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因康宁小区二期9#楼、13#楼为商业、住宅一体,相关手续办理时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均为相同楼号,即9#住宅楼、9#商业楼、13#住宅楼、13#商业楼。目前9#住宅楼、13#住宅楼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现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局协商关于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缴纳相关事宜,故未能办理9#住宅楼、13#住宅楼的楼栋大证(不动产权证)。 办理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房屋产权证办理方面,我局将督促房产公司尽快缴纳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争取早日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30537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3-2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康宁小区9号楼房产证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康宁小区9号楼、13号楼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因这两栋楼是底商住宅楼,截至目前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缴清商业部分出让金,故未能办理9号楼、13号楼的楼栋大证,导致业主办不了不动产证。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多次督促明都房产公司尽快缴纳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争取早日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目前房地产行业由阜康市住建部门监管,建议由住建部门进一步督促明都房产尽快完善土地及房产手续,尽快为住户办理不动产证。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650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