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公园六号西区违约金抵扣物业费,物业费征收标准 | ||
来信时间: | 2022-02-15 | ||
信件内容: |
公园六号西区房屋交付,硬化绿化不完善就交房,并收取物业费。入住与不入住的物业费缴纳标注都一样?违约金抵物业费业主没有拒绝的权利吗?违约金要求给现金!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3-2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公园6号西区违约金抵扣物业费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公园6号西区18栋住宅楼项目由新疆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因公园6号西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8栋住宅楼,目前仍有3栋住宅楼正在建设中,待18栋住宅楼项目全部完工后实施路面硬化、小区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建设。经与百润房产公司负责人对接,现因该公司资金短缺周转困难,暂时无法支付相关违约金,故与信访人协商将违约金折抵房屋物业费,因信访人并未同意,百润房产公司负责人承诺待公司申请贷款完成后将尽快处理相关事宜。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督促百润房产公司加快在建楼栋建设进度,并及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因小区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交付物业管理查验程序。针对公园6号西区收取物业费问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不符合前期物业交付条件,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恒兆物业不得收取物业费。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62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