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出合拉·达拉巴依请求重新评定考核结果的求助信 | ||
来信时间: | 2022-01-2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您好!我叫出合拉·达拉巴依,女53岁,是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幼儿园的一名老师,借调到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工作已经十二年了,这十二年因为不在原单位岗,没有评过职称,没有涨过工资。在2020年九月开学后,学校给老师们安排了校外护学岗,这时我在加班和站岗的过程中身体出现了不适,我的腿开始疼痛发肿的连靴子都穿不上了,感到身体情况不对劲就像领导反映了,甚至还把发肿的腿拖到副书记马娟面前看,跟书记和校长反映他们让我站不动就回原单位,但是当我打报告要求返回原单位时又没有给我批,于是领导要求我实在不行就坐在路边的椅子也要执勤,在明知我身体不适、看到我腿肿的穿不上靴子的情况下还要为难我,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规定明知劳动者身体不适还要强制工作吗?我默默的忍受和坚持,导致站岗久了腿就会肿关节疼,坐着执勤肺部又感染了,我只能抽时间去小诊所打打吊针,就这样坚持到了十一月份我病倒在了岗位上,阜康市人民医院无法救治被转院到了自治区人民医院,期间我已经不省人事,病情也很复杂高烧不退,自治区医院也只是疑诊,我最后是去了北京协和医院才确诊,是极其罕见的风湿免疫系统疾病,叫做成人斯蒂尔病,并且有很严重的并发症间质性肺炎到现在还在折磨我,我现在每天还要吃各类激素药缓解病痛,肺部功能下降。2021上学期我请病假住院治疗没有上班能力,八月底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开始上班,但是在2021年终考核时算我八个月没工作,我除去寒暑假只有四个月没有参加工作,寒暑假四个月其他老师也是带薪休假,却要给我算成是请病假。考核的结果让我很难受很委屈,我是因为校领导的不关心不理解才最终病倒在了岗位上,到头来还要扣我工资,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考核结果让我今年也无法参加评级了,所以我找到教育局的书记和师管办的何简梅主任,她们非常理解我,教育局书记的安慰让我十分感动,何主任了解情况后支持我再好好跟学校沟通,随后尽管53岁了我也哭着去求了学校的书记和校长,求了三次无果。我每个月要吃很贵的药,家里两个孩子开销也大,家庭负担重,有苦难言我实在不知道该去哪里去申诉才决定来市长信箱留言,按条例扣我工资我是接受的没有任何意见,我也不要求学校的任何赔偿,但是不参加考核我实在是接受不了,我只是四个月没上班,剩下四个月寒暑假其他老师也是在休假我却不能算在其中我感到了不公。我病倒在工位上也是因为病痛无法参加工作,不是我个人的原因,我认为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我现在身体状况也不理想,这个病对身体影响很大,生活质量也不像以前了。如果没有当初学校领导的步步紧逼我也不会变成这样身体每况愈下,我写这篇留言请求各级领导能在百忙中能够为我主持公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服从国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条例,维护我自己的个人权益。我在2020年时给领导发的消息和情况说明以及我的相关病历资料我都保存着,可以参考求证。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3-0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要求重新评定考核结果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教育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原为阜康市三工乡幼儿园教师,2010年至今借调在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工作。 (一)关于信访人2021年请假时间的问题。从2020年11月16日起,信访人因患严重的“成人斯蒂尔病”请假先后在阜康、乌市和北京住院治疗,期间无法独立行走,一直在家中休养,2021年8月25日病情好转后正常到校上班。期间本人及家属均未履行销假手续。根据《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款第8条“请假期满后,应在回校的当天到行政办销假否则连续计假,直到本人来销假为止”;第三款第二条“病假计算应连续计假,7天之内的病假双休日不计假,7天以上的病假连续计假,包括双休日、节假日”;第三款第四条病事假考核管理“病事假均列入年度专业技术考核内”的规定,经核准,2021年度信访人请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 (二)关于信访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问题。信访人现为在编在职教师,按照《阜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第一条,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实施公务员法的七类机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由本机关管理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市属事业单位中全体工作人员。”的要求,信访人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本考核程序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信访人2021年度连续请假已超过6个月,根据《关于印发《阜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阜党组〔2013〕12 号)、《阜康市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阜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第七款相关情形及处理方法之第10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要求,故信访人2021年年终不予考核。 (三)关于学校对信访人的关心关爱问题。信访人病假期间及复工后学校都对其进行了关心关爱。病假期间学校领导入户看望3次。2021年8月25日复工后至今,学校充分考虑信访人的病情,未安排其承担任何教育教学任务,只是安排其辅助图书管理员进行图书录入和校门口红外测温仪的看视工作。 办理情况 : 接到信访人反映后,学校第一时间召开支部委员会,针对信访人反应的问题逐个进行了核查。教育局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教职工的关心关爱,为广大教职工营造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教育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7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