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不热,热力公司要求全额支付暖气费 | ||
来信时间: | 2021-12-25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 我是康宁小区15-2-502的住户,2018年8月我买的新房装修,18年冬天房子温度就在14-16℃以内,我们就清洗过滤网更换暖气阀,洗地暖等一系列的,房子还是不热,我们就没有办法居住,2019年我媳妇生的宝宝,冬天房子温度在13-16℃,又接着清洗过滤网洗地暖,叫热力公司来看,他们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我们就买的电暖气,客厅侧卧买的空调,住了一年,2020年冬天房子还是一样,我们这年叫的热力公司站长来看的,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看了两次,后期打电话也不接,我们也没有办法居住,因为宝宝才1岁,活动量大一冷一热的容易感冒,今年房子温度还是一样,我们也没有办法居住,现在热力公司要全额收取暖气费,不交就要起诉,冬天15度16度的温度我们要怎么居住,要怎么交暖气费,每年都是这样,热力公司这样不作为一到冬天不热给打电话来看一看就走了,冬天不解决问题还要全额收取暖气费!我们怎么办?我们要怎么解决?怎么办?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1-1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康宁小区暖气不热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2021年12月30日经住建局会同蓝天热力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实检查,发现该热用户回水阀门只打开了一点,工作人员协助热用户打开了阀门,2022年1月3日晚上回访时,楼道立管进水温度47℃,回水温度42℃,室内温度已达到17-19℃。因该热用户家是顶楼,左右楼下都是空房,住户三室一厅只有三路分水器,经仪器检测,发现地暖管间距过大,这些都是造成室内温度低的原因,热力工作人员打开了左右楼下的暖气阀门,并提升了站内温度,1月4日回访时,室内温度已达到20℃。 办理情况: 按照《昌吉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他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我局已责成供热企业做好回访检查,并建立热用户室内温度登记台账,切实做好供热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