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一名兼职会计的维权 | ||
来信时间: | 2021-11-11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没有任何背景,靠本事吃饭的普通会计,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30日在阜康市红十字会任兼职会计,每个月1000元的工资,工资半年结一次。今年8月12日因个人原因提前半个月向红十字会张会长提请辞职,并表明干完8月份,这样便于与新会计移交工作,8月13日我退了红会的工作群,但是我的工作并没有停下来,财政局社保科的群、人社局群我是9月初才退的,在8月底财政局通知的报整体绩效监控,我按时按要求上报了!8月份的账我也是记完并装订好的!11月10日发放了6-8月份的工资,应发3000元,实发2500元。与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微信联系询问原因,对方回复:8月12日提请辞职,没有经过同意我就退了红十会的工作群,会长很不高兴,就要扣我半个月的工资。给张会长打电话无人接听,给其发微信也不回复。做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阜康人,深爱着这座城市,父母都是农民,没有任何背景,想凭着自身的本事发光发热,都被扼杀了!我要维权,为什么一个不高兴就要扣我的工资!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2-1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一名兼职会计工资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红十字会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信访人于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在阜康市红十字会任兼职会计,每个月工资1000元,并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因信访人属兼职会计,不坐班,会领导又抽调市党史办,因此每天日常工作均在单位工作群中安排部署、通知、沟通和汇报。今年8月12日,信访人以微信形式向红十字会领导提出辞职。当日,会领导因在市维稳指挥部24小时值班,未携带手机,故未能及时回复信息。8月13日,信访人在没有书面提交辞职,且会领导没有批示的情况下,擅自退出单位工作群,切断了与单位的日常联系渠道,实事上已无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同时,新任会计未到位,其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交接,致使单位近2个月处于无会计状态。8月以来,伊犁疫情,河南、山西洪灾等多次灾情疫情,红十字会负责筹款筹物资,需要办理大量的财会手续,会计的缺失,使单位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被动。 综上所述,8月13日后信访人已无法完全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同时,该会计未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会领导未批示,会计未交接,8月底上报绩效监控工作也未及时汇报,经会领导决定,予以发放8月份半个月的工资。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红十字会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535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