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物业控制购买电费 | ||
来信时间: | 2021-10-22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我是怡心园小区业主,怡心园小区华洋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买电,一次只能购买50元的电,理由是今年(2021年)物业费没有缴纳,因今年疫情影响,本人确实还未缴纳2021年物业费,但是本人从来不会恶意拖欠任何一年的物业费,在这之前2020年,2019年往前每一年都已缴纳物业费,这点可以去查底子,本人也表示了今年也不会拖欠今年的物业费,年底一定缴清今年的费用,但是华洋物业公司只给我卖50元的电,一个月前我去买电也是只给我卖了50元,让人不能接受的是50元电没多久就用完了,去充电物业办公室还动不动没人,别的小区房子没电了躺床上用手机就可以缴费,而我们就得一次一次跑到物业公司缴费,要是法律规定每年十月之前必须缴清物业费,或者说物业公司有权利限制业主购买电,那我一定砸锅卖铁我也将2021年的物业费缴清,所以我只希望我们以后能正常在电力公司购买电,而不是一次一次跑到物业办公室购买电。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1-0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怡心园物业控制购买电费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该业主在物业缴纳电费时,物业告知其2021年物业费还未进行缴纳,并因电表可能存在故障,告知居民尽量充值50元。 办理情况: 一是我局已约谈华洋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该单位不得以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进行限购水、电、气等费用,若再次发现该问题将于年底考核时直接扣除5分。二是物业公司在对该小区进行服务时,每月都会产生人工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怡心园小区物业合同中约定需每月10日前缴纳物业费,业主应当按时缴纳。 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