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法院部门假期期间无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 ||
来信时间: | 2021-10-07 | ||
信件内容: |
首先感谢相关部门领导能抽出宝贵时间看我这份信,处于无奈,我才在这里宣泄我自己的气氛和遭遇,由于个人的一个案件,法院按照规定将我的资产冻结,在冻结后法院没有告知我,还是后来我发现资产被冻结后联系法院,经过和对方调解,将案件在十一前调解完毕,本应按照规定恢复我的资产,由于法院各种理由推脱,在十一假期中长达8天,我每天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电话说执行庭没人都在休假,我请问,重大节日值班备勤的人都没有吗?打办公室座机更是没人接听,请问维稳值守的人去哪了,后来,通过各方打听查到了门口值班电话,又说有人值班,那么到底中间谁在撒谎,是报案法官还是执行庭值班座机无人接听,我一个人在外地,身无分文的度过了一个十一,本来我是司机却拿不出钱来加油赚钱,一个十一我无助的请求执行法官,我说你请他来办理下,我给他支付工资,理都不理,法院就是这么对方群众的,我之前还看了一个法院的报道,24小时不打烊,你们就是拿着纳税人的工资这么办事的吗?以上都是事实,我有法官的电话录音,法院值班电话录音,我想请法院给我一个解释,是你们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我十一期间,没办法工作!这不是你们工作渎职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0-1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阜康市人民法院节日期间未办工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民法院进行答复: 经查:信访人涉及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与其金融借款合同一案,2021年9月28日,农商银行申请阜康市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其相关银行账户。9月30日,信访人将贷款还清,农商银行也于同日撤诉,但未及时提交完善有关解除财产保全的手续,造成案件承办人不能移交解除保全手续。10月9日,农商银行将解除保全材料提交完善,案件承办人及时移交执行立案,并于当日转交执行局办理,同日上午13时许,已为信访人办理完毕解除银行冻结账户手续。下午18时许,后经与信访人本人联系,其也证实所有银行账户已经予以解除冻结。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民法院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52707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