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康市福地康城小区收停车费 | ||
来信时间: | 2021-09-14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我是阜康市福地康城小区9-1-803住户,我们小区在于今天早晨(2021年9月14日早晨)开始收停车费,而且一大早物业派人在门口收费,不交停车费不让出门,每一辆车收取五块钱的停车费,华洋物业也没有发出阜康市发改委下达的停车费收费的标准,华洋物业这是一种乱收费的行为,还有根据相关法律,小区公共用地属于我们业主所有用地,物业再收取停车费用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收取停车费的相关收费条件是有市发改委下发的红头文件的,我们小区什么红头文件都没有就私自收取停车费用,还有就是物业收取的停车费需要公开透明,收取的钱需要公布,用在我们的小区建设上面,但是在2019年华洋物业就有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收取的钱我们也没看到为我们小区建设投入,我每年的一平方米一块钱的物业费给物业交上,小区里的物业一点没有改善,并且我们交了物业费了,凭什么还让我们交停车费呢? 华洋物业是不是想的冬天了快来了,自己的地下车库没有被租出去,所以才出的这个主意? 我真心的希望市里能杜绝这种乱收费的行为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9-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富地康城小区收停车费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博峰街办事处进行答复: 经了解,华洋物业于9月开始向小区内停放车辆收费,3小时之内免费,超过3小时计费,满24小时计费5元,若购买月租一个月收费30元,故信访人所述“每一辆车收取五块钱的停车费”是因其车辆未购买月租且停车24小时应交费用;同时其所述“物业收取的停车费需要公开透明,收取的钱需要公布,用在我们的小区建设上面,收取的钱我们也没看到为我们小区建设投入”是其自己当时没有看见公示栏所公示的费用支出明细,物业每季度都会将各类费用支出更新至公示栏;另其所述“我们交了物业费了,凭什么还让我们交停车费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地上停车库收取费用,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或占用建设单位、业主共有及业主自购的车库、车位,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场地占用费,指业主、物业使用人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车库、车位所交纳的费用。”因此,物业公司可向业主地上停车库收取费用。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民主路社区已做好良好沟通,向其本人解释了其在市长信箱中所反映的各类疑问,约谈华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及时在小区内向居民发布公告解释物业费及场地占用费收费政策。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博峰街办事处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04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