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解决:住房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1-08-14 | ||
信件内容: |
拆迁八年还拿不到房?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0-11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新浩房产公司门面房、拆迁过渡费及违约金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2013年与阜康市新浩房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至今未兑现门面房、拆迁过渡费及违约金。信访人要求新浩房产公司兑现门面房、拆迁过渡费及违约金。2017年10月,为解决全市棚改安置不到位的问题(包括新浩房产公司征迁户),市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拿出回购的800余套房屋,用于集中统一解决安置不到位的遗留问题。经与新浩房产公司反复协商,95%以上的征迁户同意安置方案,顺利解决了安置不到位的遗留问题。新浩房产公司征迁户信访人等9户征迁户不同意当时政府安置方案,错过了安置时机。 办理情况: 经我局反复沟通协调,目前,新浩房产公司已复工建设续建项目,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将持续督促新浩房产公司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向信访人交付并支付相应款项。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30537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