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造成上户沟乡枝上良品林业专业合作社 小麦死亡欠收要求依法赔付经济损失的情况反映 | ||
来信时间: | 2021-06-3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阜康市委领导: 阜康市枝上良品林业专业合作社2012年按照阜康市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之要求,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与协调下,合作社当年5月与上户沟乡村民委员会以及乡人民政府签订了380亩地土地承包合同书,其承包年限为16年,即2028年止。该合同明确规定所承包土地性质为荒地。事实上,该块土地不仅为荒地,而且是一片非常严重的盐碱土地,根本无法种植任何植物,合作社为此投资500余万元种植了250余亩的灌木苗圃(此间并未办理退耕还林的任何手续),到了第二年开春全部死亡,也给合作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随后,合作社经过长达4年的时间通过种草种玉米、小麦等,土地基本改良好转。但在2020年10月下旬,合作社按照村委会的计划种植了近160亩地小麦面积(该小麦种植计划见阜康市农业局文件小麦计划任务表),但在青苗正旺之时,阜康市林业局林业执法人员告知合作社,该片土地早已为退耕还林用地,但是合作社从未听过此事。当时,林业执法人员甚至要采取推土机等非常措施和手段,所谓依法执法。第二天,林业局赵建壁书记电话通知合作社负责人去林业局接受询问,当时,赵书记和另一负责业务的一位女士翻开档案后告知,我们所承包的该块土地其实在2003年已经是(阜康市低沟村一村民)退耕还林用地,而且在2013年再次转户为另一自然人(肖女士),此时,我们合作社也深感事态严重性。但直到今年四月十日,我们又到阜康市林业局执法大队再次接受了队长王(XX)的询问笔录,我们再次表达了合作社的诉求:一、要求林业执法单位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土地一个本来用途性质。二、鉴于在真相尚未查清或定性之前,我们反复要求队长王XX先解决小麦用水,不误农时,等保住这茬麦子,守住粮食这条红线也不会影响案情的调查进程。可是,乡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明确表示,林业局坚决不让给水,否则,谁给水谁犯法。上户沟许多村民打电话告诉我们甚至责备我们,要求尽快浇地,救救这块小麦。但我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长势喜人的麦苗因为得不到一次的给水而枯死。三、合作社今年种植的160亩小麦面积在市农业局计划种植的粮食安全红线任务内(见是农业局文件),眼下小麦成熟的龙口夺食之际,枝上良品合作社小麦颗粒无收。我们希望恳请阜康市委领导、纪委领导在百忙之中到合作社的田间地头看看近160亩地的小麦,严重干枯。四、在土地使用性质没有依法确定之前,我们强烈要求,依法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9-0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2012年5月与上户沟乡村民委员会及乡人民政府签订了380亩地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过多年改良,2020年种植了160亩小麦,在青苗长势正旺时阜康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告知合作社该片土地为退耕还林地,因退耕还林地复耕不能配水,导致小麦颗粒无收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阜康市上户沟乡枝上良品林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枝上良品合作社)于2013年5月20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造林苗木、绿化苗木、花灌木种植、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家禽、肉牛、肉羊养殖及销售、农产品的初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曹泉海,2021年1月29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彭军。 2012年5月枝上良品合作社赵胜(时为枝上良品合作社实际控制人)与阜康市上户沟乡东湾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将东湾村380亩荒地承包给枝上良品合作社,用于从事林地育苗或其他种植养殖的生产经营。 2013年3月19日,阜康市林业局为其登记办理《林权证》(编号A650052309,新阜林证字(2013)005号),登记载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为上户沟乡东湾村,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肖力丹,面积380亩,林种:生态林,主要树种:榆叶梅等,株数120万株,林地使用期15年,终止日期2028年10月。 2013年3月27日上户沟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向阜康市林业局申请将底沟村300亩退耕还林地变更到东湾村种植户肖力丹经营管理,2013年5月14日阜康市林业局向昌吉州林业局提交《关于变更退耕还林地户的请示》(阜林〔2013〕78号),2013年5月16日 昌吉州林业局下发《关于对阜康市变更退耕还林地户主的批复》(昌州林字〔2013〕112号),同意变更并要求做好以下几点:1、退耕户之间的变更要收回原承包合同,与变更后的退耕农户重新签订协议,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2、发生变更业务要做到手续齐全,及时变更和完善相关的档案资料等。根据批复,阜康市林业局及上户沟乡林业站进行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变更作业设计,将300亩退耕还林地变更为肖力丹,种植生态林(榆树、紫穗槐等)。 2013年9月经验收东湾村肖力丹种植的树木成活率为70%,合格面积300亩,兑现肖力丹300亩2005年退耕还林地2012年第二批补助资金48000元(160元/亩),2013年12月兑现肖力丹300亩2005年退耕还林地2013年第一批补助资金27000元(90元/亩)。 此后2014年-2020年未见退耕还林地验收登记表。 2020年3月29日,枝上良品合作社提出《关于恢复“阜康市农村集体荒地承包合同”的申请》,申请提出为了能够满足合作社养殖需要,我们恳请村委会酌情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继续改造合同全部条款。 2021年1月29日,枝上良品合作社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彭军。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信访诉求,结合上户沟乡人民政府《关于彭军反映信访问题的情况说明》,枝上良品合作社确实存在将退耕还林毁林复垦行为,但因信访关联人肖力丹提出未收到2012年第二批及2013年第一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几项异议,当时办理资金发放的金融机构拒绝提供发放资金的资料。2014年-2020年期间退耕还林地验收情况有待进一步向当时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52162。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