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房屋装修后,不住可以办理停暖吗? | ||
来信时间: | 2021-04-21 | ||
信件内容: |
房屋装修后,不在本地居住,可以办理停暖吗? 蓝天热力公司说毛坯房才可以办理停暖,装修过的不能办理。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5-1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办理供热报停手续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查:信访人家住百瑞溪园33-1-502,2019-至今在此房屋中居住,上年度取暖费用未交。蓝天热力公司收费人员多次通知并催缴,信访人均未上缴。 信访人承诺补交上年度取暖费用并按照程序办理报停手续。 办理情况: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供热报停手续: 根据《昌吉州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和供热行业特点,办理报停需具备如下条件:一是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毛坯房,用热人在当年10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需缴纳50%的基本采暖费;二是蓝天热力公司为管理人性化,已经装修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如:出国、长期在内地或外地居住类似情况),用热人在当年10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经供热人核实(主要查看房屋内水、电使用情况)后,确属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也可以办理停暖。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