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康宁小区霸权物业 | ||
来信时间: | 2021-03-09 | ||
信件内容: |
康宁小区自建立以来物业长期无人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废除业主委员会,私自克扣业务维修基金,长期霸占居民电费收缴,导致整个小区上百户业主无法享受国家居民用电补贴,小区内违法乱建车库拒不拆除,各个楼栋前水泥地面开裂塌陷,业主多次向住建部们反应,无法得到解决,小区物业已成法律监管死角,请求相关部门解决为盼。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4-1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康宁小区物业霸权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是康宁物业公司于2013年成立,按照合法程序已在我局备案,并在法律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处于行业监管中,不存在该小区物业成为法律监管死角;二是康宁小区为城北路社区管辖,2015年康宁小区经社区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主任辞职,剩余4名委员陆续搬离康宁小区,导致康宁小区业委会被迫解散,因此不存在物业联合相关部门废除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三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第七三十条释义“缴纳的维修资金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或房地产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不存在物业私自克扣维修资金情况;四是康宁小区供电方式为转供电,由电力公司授权于物业公司代收电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康宁小区居民用电收费标准降低为0.39元/度,商业用电为0.4157元/度,不存在物业公司长期霸占居民电费收缴,导致业主无法享受国家用电补贴的情况;五是康宁小区内违建车库的业主已于2018年9月7日受到处罚,现正在补办规划手续;六是楼道前水泥地面开裂塌陷为小区施工质量问题,物业已将该问题向开发商反映。 办理情况: 一是我局将加强对康宁物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康宁物业更好为居民服务,提高对小区居民的生活服务质量;二是已于城北路社区沟通对接,建议尽快成立康宁小区业主委员会,方便为小区业主服务、解决问题;三是物业公司已就小区楼栋水泥地面开裂塌陷问题向开发商反映,我局将督促开发商尽快核实,并修缮开裂塌陷地面。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