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新花园收停车费 | ||
来信时间: | 2021-02-24 | ||
信件内容: |
我在阜新住十年了,阜康那么多小区不收停车费!阜新一直在收!大过年我停了17天收费54 给的发票也不是阜新物业,两小时后三元 两小时之内不收费 业主停车需要收费合理嘛 转账截图也在,希望解决下!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3-1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阜兴花园停车费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地上停车位收取费用,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或占用建设单位、业主共有及业主自购的车库、车位,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规定,小区内可收取停车费用。经了解,该小区停车费收取是经业委会同意,发改委批复的《关于阜兴花园小区占道停车收费的批复》中明确了业主车辆包月每月30元,临时停车超过两小时的每车每天3元,收取停车费的发票是在税务局领取的,并且盖有云天和物业公司原章,因此阜兴花园小区收取停车费是合法合规的。 该小区停车费用的收取是物业公司代收,物业公司所收缴的停车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监管,且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明确该笔费用的具体分成比例及用途。在2020年疫情期间,云天和物业对阜兴花园小区每辆车减免2个月,共计:276辆,停车占道费减免共计:16560元。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分成将停车占道费每半年公示一次并将收费文件公示于公示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