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WW费为什么只发在职在编人员 | ||
来信时间: | 2021-02-05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部分补贴发的时候临聘人员就没有,能理解,平时的ww值班,所有的人一个没有少,都是一样值班,但待遇却不同。ww费,已经拖欠了八个月,前几天发去年11.12月份的,发的时候只发在职在编的,因经费紧张临聘人员的暂时不发有点过分吧,值班备勤的时候怎么不说临聘人员不用值班备勤呢?有的在职在编的因为各种特殊原因不参与值班,这能理解,难道说所有的照顾都是关照在职在编的人员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2-1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WW费为什么只发在职在编人员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信访人原民政局信息采集科临聘人员,2018年11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因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未结束,我局对其继续聘用。2018年11月-2019年12月为信访人按650元/月发放WW补助费,2020年7月8日经我局“三重一大”会议决定,将临聘人员WW补助费调至1050/月,并发放2020年1-3月、10月共计4个月的WW补助费。因单位经费无力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于2020年12月31日对临聘人员进行解聘,工资待遇停发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情况: 1、依据阜党办[2017]16号文件《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WW值班补助绩效考核等各类奖金费用发放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WW值班补助发放范围:市财政供养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及经市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纳入发放范围的其他人员,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单位非在编人员WW值班补助费,由单位根据财力自行解决,但不得突破本《办法》中的上限标准。 2、2020年全市在编在岗职工均只发放了1-3月、10-12月共计6个月的WW补助费。 3、依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交流到喀什、和田地区乡镇任职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安排“访惠聚”驻村(社区)包村包组包产值班备勤等工作。我局有在职在编人员为南派干部家属。 4、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了职工会议,经会议研究并征得全体人员同意后决定,待2021年工作经费到位后, 为信访人吴婷发放11-12月WW补助费。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227995。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