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为农民工做主 | ||
来信时间: | 2021-02-0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眼看着要过春节了,别人都在置办年货了。而我们民工却解决温饱都是困难。您说阜康市一小的改造维修活干完六年了,我们都拿不到血汗钱我们民工上有老下有小的怎么生活?十天前我第一次写的信未能解决问题。今日被迫第二次写信拜托您帮帮我们农民工吧!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2-1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阜康市一小拖工人工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答复: 经核查:信访人于2015年在阜康市第一小学工地干工程,共计16.9万元工人工资,经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解处理,阜康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8.3万元,剩余8.6万元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已告知当事人张慧霞通过法院起诉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23410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