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拆迁安置费未支付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1-01-28 | ||
信件内容: |
关于《贸易中心》开发商陈明奇、张润财拒付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阜康市百货公司职工,1998年国企改制下岗后,现是阜康市恒通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现在商场被拆,我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催要多次拆迁安置补偿费,开发商陈明奇、张润财以没钱为由,拒付从2019年7月份以后到现在的拆迁安置费,由于商场拆除,我己经没有收入来源,现拆迁安置费又不发,我家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对此我向领导反映情况,请领导尽快协调为盼。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12-2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贸易中心拆迁安置费未全部支付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核查:贸易中心由宝宏房产公司开发建设,贸易中心自2016年年底拆迁,宝宏房产公司约定补偿拆迁商户每股1000元/月,2019年7月至今宝宏房产公司未向信访人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宝宏房产公司5个土地不动产权证正在自然资源局合并为一,宝宏房产公司无法贷款,回笼资金出现问题,未及时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费。目前,自然资源局正在处理合证问题,待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后,银行即可放款。我局将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协调,持续督促宝宏房产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并发放安置费。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30537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