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报停营运班车是否交公司的管理费 | ||
来信时间: | 2021-01-01 | ||
信件内容: |
我的班车是阜康-乌鲁木齐市的线路班车,车号:新B53391,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6月开始给客运站报停,至今没有开始营运,现在公司要求交管理费,请问我是否该交?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1-2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报停营运班车是否交公司管理费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经阜康市交通运输局向涉事的阜康市天池公交公司了解,具体情况为:公司自车辆落户直至车辆报废进行监管,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包括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一旦发生单方责任事故,公司必须承担管理责任。车辆在与公司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对安全负有主体责任,不论是报停还是营运,管理费用并不以车辆报停为终止,车辆注销后管理费用终止,即便是报停期间,公司同样负责监管工作。由于疫情2020年2月至12月公司已免除6个月管理费。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解释工作,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妥善处理与挂靠车主之间的纠纷。若双方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不可协调,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22223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