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求助解决 | ||
来信时间: | 2020-12-2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阜康市市长,本人要求针对我反映的问题请你们给予重新调查,落实并解决,我也不想再次上访麻烦你们,请求你们伸出仁慈宽厚的手拉我们一把,住房问题,三宫河改造拆迁安置费的问题,两个问题能解决一件也行,住公租房也可以,但再不能让缴费,请领导们帮助重新调查。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1-1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实际住房困难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阜新街道办事处进行答复: 问题一:信访人反映自己属阜康市国营三工煤矿职工,在单位有一套住房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针对信访人反映三工农场房屋是公房,属于三工煤矿。经与阜康市国营三工煤矿姬彩章矿长核实,确实把房子分配给信访人居住,但因1998年信访人自愿搬出三工农场的房子,回江苏老家给妻子看病。信访人搬走后房屋空置,2000年由三工煤矿把房屋分配给张胜群,张胜群长期在三工农场居住,直至拆迁。 问题二:信访人反映三工农场拆迁,未领取拆迁安置费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关于反映拆迁费未领取问题是由于信访人1998年搬走以后,2000年三工煤矿已把该房屋分配给张胜群,所以拆迁安置费为张胜群所有。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经与信访人多次协商,以前的问题不再过问,本人也同意按照公租房申请要求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阜新街办事处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633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