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为农民工做主 | ||
来信时间: | 2020-12-04 | ||
信件内容: |
市长你好,我是外地来到阜康打工的农民,老板是阜康市人,当初来阜康市时,口头约定每月按一万二工资月底结工资,一天不拖欠。可是到月底尺尺不给工资,一拖再拖到了现在,也不打欠条,也见不到他本人,我们也打了,劳动仲裁他们不管,又打了劳动局,他们也不管,又打了110他们也不管,现在己等了快一个月了,老板也不给工资也不算帐,有八个月了,现在不知怎么办,希望市长能给我们农民做主要回工资。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2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阜康市甘河子镇干活被拖欠工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答复: 反映人2020年4月至今在阜康市甘河子镇干活被拖欠工资,与老板陈晓龙联系后,陈晓龙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欠信访人一万余元,经查实信访人与陈晓龙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信访人的工资约定为口头约定,信访人工作对象为个人并没有用工主体,2020年12月9日经阜康市劳动监察大队调解陈晓龙在劳动监察大厅为信访人打了欠条并约定12月底支付完毕。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已告知当事人如果陈晓龙不遵守约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23410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