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康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马慧婵非法占有公安局追缴非法集资款,知法犯法 | ||
来信时间: | 2020-12-03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阜康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4-3235332,该单位公务员,马慧婵,拖欠公安部督办刑事立案平台正合普惠公司112047.92元拒不还款。其所借资金为非法集资赃款,涉嫌恶意逃废债,违纪违法。东莞市公安局三令五申多次告知其归还非法集资款,本人视若罔闻,恶意逃避!打电话单位不管,恶意包庇,其用单位开具证明信用贷款,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1.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将非法集资赃款占为己有,拒接配合执法部门完成追赃工作,已涉嫌参与非法集资。 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员工教育,要求手下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给上一级领导留言,向中央各部门举报反映,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会在"百度贴吧,“知乎,“抖音,"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等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大量曝光。 7.该单位目前行为涉嫌对其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团贷网投资人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 8.联系电话:18382033625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马慧婵非法占有追缴非法集资款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教育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我单位职工马慧婵确实与正和普惠公司存在借贷行为,但该行为属于马慧婵个人行为,与我单位无关。如果马慧婵涉嫌恶意逃废债,信访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债。同时,我们也会督促马慧婵积极妥善处理个人债务问题。但是如果信访人刻意抹黑政府部门形象,我单位也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维护单位利益的权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使其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教育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5332.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