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讨要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0-11-23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15年在阜康市水磨沟乡(335国道与晟德隆中间的农牧民在就业)工地干活,何建新(13999832000)欠雷亚瑞(13669987851)工资43500元,在多次找寻人无果,电话信息讨要无果,现老娘病重,丈母娘肺大面积感染病重住院,今年特殊,现无经济来源,一家七口人生活受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在万般无奈之举,本人怀着忐忑的心情给父母官投于此信,望父母官给于做主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1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在阜康市水磨沟乡干活被欠薪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答复: 经查:信访人于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在阜康市水磨沟乡农牧民就业创业基地项目给何新建(13999832000)打工,从何新建处了解到该项目属于个人承包没有用工主体并承认拖欠信访人工资43500元2020年12月8日何新建支付雷亚瑞10000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已告知当事人雷亚瑞通过法院起诉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23410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