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希望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 | ||
来信时间: | 2020-11-1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本人在11月6日下午6点半左右去阜康市法院递交起诉资料,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走过来,当时他没在柜台就坐,我以为他是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因为他说现在不收资料了,工作人员不在,我说我来一趟不容易,工作人员不在还有别的工作人员,他看我的诉状说这不行那不行,让我找律师写,我说相同事情的诉状你们法院以前也收了,我拿出我准备好的法院已经宣判的,他又说人家好几条,我说我的要求跟他第一条内容一样,其他我没有要求为什么不行,然后他就走了,做到柜台里,再没理睬我,我问一位女工作人员,谁收诉状,她说就是他。当时我抑制住愤怒的情绪,他刚才还说没人收,我又过去找他,我问他我的诉状到底能不能收,他说了些托辞收下了,说是有一个月的宿迁调节期。今天我又打电话问我的诉状移交了没有,接电话的就是他,还是用一贯不耐烦的官腔给我说不是给你说了吗有一个月的宿迁调节期,我说我问的是我交给你的资料你移交了没有,你什么态度,他把电话i就挂了。法官为民伸冤,我希望不要为难办事群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1-2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民法院进行答复: 经阜康市人民法院组织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调取查看院内视频监控、与反映人电话联系、被反映人询问,现就反映人反映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0年11月6日,信访人到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询问立案事宜,立案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哈山江·吐尔逊对反映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得知反映人是代其父亲进行立案,哈山江·吐尔逊告知其需要提供双方系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并释明针对对诉状中其他诉讼请求需要补证材料,反映人坚持不予补证,哈山江·吐尔逊便收取了其提交的立案材料。 我单位已与反映人联系,将其案件立案事宜进行解释说明,反映人表示理解。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干警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实工作;加强干警与当事人间交流沟通,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并结合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项队建活动提高干警思想认识,立足本职,改进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干警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民法院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52701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