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求市长为我主持公道与挽回损失 | ||
来信时间: | 2020-10-20 | ||
信件内容: |
市长你好: 我是新城花园1期4-2-601的租户石成玉 2020年10月13日14时过水管暴裂,4-2-402的租户是女人和孩子无法找到总阀门无法断水,打电话是14:36打电话给有色热力公司,但热力公司没人来维修断水,水一直流至19点过,4-2-202住户和4-2-401的住户接孩子回家才合力把总阀门关掉,他们那时侯地下室已经有很深的水了,我8:30回来后看到我地下室货己经水了,当在微信群一问才知道是4-2-402的阀门开了 1.有色热力公司几个小时无人维修断水,如果及时断水,我的货不会被淹。 2.事后我找有色热力公司和4-2-402房主联系,但房主说是热力公司,找热力公司王经理电话18196168130叫来值夜班的人,夜班人说白天他没值班,他是夜班的,不负责,现在无人负责这次的损失 3.被淹产品是创美时雅绽焕颜平皱套3280元和创美时八白萃淡化方2680元合计5960元折后2980元 4.现他们相互推不是自己的责任,无人负责,社区调解无结果,只有让我起诉,如果打官司要很长时间还要产品鉴定书还要鉴定费,但乘我耗不起时间 5.我是一个单亲妈妈,一人管两个8岁孩子,今年又因疫情5个月时间无法开店,损失比较大,又因这次被水淹还要损失,真是还让不让人活了,请求市长给予帮助我挽回损失,起诉我耗不起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1-0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有色热力公司未及时到场处理导致地下室货物被淹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2020年10月23日,经我单位组织有色热力公司和信访人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一是新城花园4-2-402热用户家损坏的楼梯间进户供热管道和阀门现状更新完好;二是信访人地下室有进水痕迹,地下室存放的化妆品盒内同样存在进水痕迹;三是信访人提供了当日14:36给有色热力公司打电话的电话截屏,并说直到当天19点以后有色热力公司人员才到现场,且有色热力公司人员一直未采取关断阀门等断水维修措施;四是有色热力公司反馈其工作人员早就到现场关闭了阀门。因该单元阀门已经使用多年,存在即使关闭阀门也会跑水情况。对于信访人要求进行经济赔偿事宜,因信访人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表明是热力公司责任导致的信访人地下室被淹,热力公司不予受理。 我单位已督促热力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供暖工作: 一是做好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热用户供热知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供热抢修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公布公开服务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不出小区和供热公司服务范围; 三是做好新城花园等各供热片区的供热上门回访和排查检查,及时处理隐患,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另关于因地下室进水导致信访人货品被淹及经济损失情况,建议信访人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