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反应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09-1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阜康市市民牛雷,想向您反映问题。 阜康市准电小区11号楼3年前我向住建局部门反应了此房为危房,2020年6月8号住建局领导委托自治区建科院做鉴定,正式鉴定阜康市准电小区11号楼为D级(危房)。现在政府部门协调解决办理,并且有些部门领导以此威胁我,好多部门把我当刺头看(社区领导说我是刺头),我向社区领导反应几次都没有结果,并要求向自治区、北京反应,社区领导一致同意。 尊敬的领导,我一老人,如实向政府部门、向社区反应真实的问题,难道有错吗?难道不应该受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吗?那一年的城建局和建筑方,至今拿不出土地审批和楼房审批的合法建筑手续,以至于造成现在的局面,后面的领导却无法处理,老百姓上当受骗。 这一段时间我向好几个部门反映问题,信访局董主任、街道处王书记对于我反应的问题非常重视,让我一老人感觉很可靠。我反应的问题,既然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就说明我没有胡编乱造,希望不要把我当刺头,诉求也不过分,要求住建局把当年准电小区11号楼的合法手续公开(土地审批、楼房验收合格手续),让老百姓知道当年的城建局和政府部门作为了,老百姓心里就明白了! 牛雷 18167776609 2020年9月17日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09-3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准电小区11号楼出现裂口及砖缝砂浆老化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1、经了解准电小区11号楼修建于1996年,建筑面积约2000㎡,砖混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由阜康市华康建筑公司承建。 2、经现场查看:准电小区11号住宅楼局部墙体裂缝、抹灰层脱落、墙体砌筑砂浆老化。 3、我局于2020年5月委托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该楼的整体结构安全性能进行鉴定。经鉴定:准电小区11号住宅楼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屋盖板采用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板缝明显,整体性差,易在地震中塌落。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规定要求,该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su级,属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类。 4、鉴于以上原因及用户对建筑物使用安全方面的考虑,对此我局提出如下建议:(1)、由政府通知准电小区11号楼所在社区组织该住宅楼业主尽快搬离原建筑,暂时入住公租房。(2)、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鉴定报告对该工程进行核算后提出具体加固、维修方案。若加固、维修预算超出11号楼建设费用,建议拆除重建。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264。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