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反对阜兴小区占用绿化带修建楼层 | ||
来信时间: | 2020-04-19 | ||
信件内容: |
1.小区业主委员会未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就擅自想改变小区居民共有绿地用途。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依法审定的楼盘、小区规划不得随意改变指标如: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日照时间等。 该三层楼的建设使得我们小区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上升,绿化率、光照时间减少。影响小区楼盘的保值率。3.在当前我国新冠疫情还没有解除,世界疫情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小区随时会封闭式管理,自己小区有这么大块空旷绿地,供小孩玩耍、老人健身是多么省心,我不同意建!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05-2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反映的阜兴小区居民委员会未征得小区居民同意擅自改变小区居民绿地,修建3层小楼的事项”已收悉,由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拟建三层网格阵地项目为阜新街道办事处申请,拟在阜兴小区南门入口处,现状公共活动场建设阜兴花园网格项目,该项目尚未取得规划许可,未开工建设,目前为规划批前公示阶段。 2020年3月底,阜新街道办事处申请为阜兴花苑小区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网格阵地,因原网格阵地面积不达标,故选址在小区南门现状公共活动场新建。我局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示公开的规定》第5条“有关建设项目许可、审批及其变更的公示公开应当至少采用现场公示和政府网站公示”、《阜康市建设项目批前批后管理办法》规定,考虑申请项目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阜新办事处采用在小区现场批前公示方式,听取居民意见。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诉求,经我单位研究,做出如下处理意见:对阜新办事处的建设申请不予受理,建议阜新办事处另行选址建设阜兴花园网格阵地。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22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