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村集体股权分配不公 | ||
来信时间: | 2020-04-1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阜康滋泥泉子镇东戈壁村人,现在外务工,最近村里开展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村主任,书记只给我们在外人口每人三股,而在农村有房产的则给五股,我和父亲姐姐都在外打工,以前条件不好在队上没钱盖房,他们就说我们没搞农村上建设而少分两股每人,请问这样是政府的政策吗?越没钱的人受到的待遇的就越差?这不公平!希望政府能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05-0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村集体股权分配不公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进行答复: 一、信访人是滋泥泉子镇东戈壁片组村民,全家四口人。在2019年7月村集体产权改革股权成员界定,对Ⅰ类:二轮土地承包使用证人员;Ⅱ类:1998年8月20日以后的新出生人员、娶进的媳妇、外嫁的女儿、入赘的女婿,上大学和正在服役人员;Ⅲ类:非农业的户口(1995年转入城市户口的),Ⅳ类:(空挂户)户口在村有地有房的,人长期不在村上居住,不配合村上搞五好建设的人员(成员需缴纳五好建设费用)。信访人属于第Ⅳ类人员,信访人一直未缴纳五好建设费用,不符合村集体产权改革股权成员,何家湾第一书记给信访人解释过具体原因。 二、工作队和村两委持续关注信访人存在问题并及时解释。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00960768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