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申请 | ||
来信时间: | 2023-12-25 | ||
信件内容: |
申 请 尊敬的领导: 本人:汤兴玉(身份证号652326196811150511)于1989年从部队退役后,在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于1989年与公司按照对退役军人的政策签订了无固定期的长期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期间,本人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的行为。本人于2011年7月服从公司的调整安排,从公司的子公司隆盛祥物资部调回总公司工作,回总公司报到后,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说目前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已满员,暂且让休息等待公司调整后安排,本人多次去人力资源部询问工作安排事宜,得到的结果是目前仍没有合适的岗位,让在等等,等候通知,结果等待的是一年又一年。三年前国家对退伍军人进行普查,我去公司调阅了我的档案,档案中有我应征入伍和退役的各种手续,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份,以及认定的特殊工种认定表。 在等待公司通知的过程中并非本人不愿意服从安排,而是公司以没有合适的岗位为由让我等待通知,现在按规定已到退休年龄,去公司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时才知道,回公司报到在等待安排过程中,自2012年底公司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停缴了养老统筹等相关费用,并且也并未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现申请公司给予处理解决所欠统筹等费用问题,并尽快协调办理本人的退休事宜。 此致! 申请人:汤兴玉 电话: 18040779692 2023年12月6日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2-2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补交养老保险和办理退休事宜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 反映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市人社局与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联系核实了解,反映人 1985 年10月入伍,1989年3月退伍,2001年9月至2006年12月以及2010年2月至2012年 12月公司为反映人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发放、待岗及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暂无法核实。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补交养老保险的前提是反映人与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申请补交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反映人待岗期间是否与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存在争议,建议反映人先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仲裁支持反映人的仲裁请求,反映人可持仲裁裁决书前往市社保中心补交养老保险;如未支持,反映人可继续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维权。在补交养老保险事项办结后,反映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持档案申请办理退休。经电话答复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410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