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规定,以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有关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审查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广泛重大事项9项,形成了《阜康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阜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阜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阜康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阜康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五”规划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6月 |
2 | 阜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4月 |
3 | 阜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2月 |
4 | 阜康市“十五五”地质 灾害防治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2月 |
5 | 阜康市湿地保护规划 | 市林草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2月 |
6 | 阜康市禁牧令 | 市林草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2月 |
7 |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保护 发展“十五五”规划 | 市林草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6月 |
8 | 阜康市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 市林草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2月 |
9 | 阜康市档案事业发展 “十五五”规划 | 市档案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202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