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阜康市公安局职能
阜康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维护全市安全稳定主责,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度。
(三)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治安保卫、安全警卫、社会面防控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依法打击恐怖活动、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禁毒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安局
地址:阜康市新运路103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联系电话:0994-3297520;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何涛 联系方式:0994-329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