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阜康市天池街128号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班时间为:
上午10:00—14:00,16:00—20:00;(除法定节假日外)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班时间为:
上午10:00—14:00,15:30—19:30;(除法定节假日外)
联系方式:办公室0994-3226016
阜康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阜康产业园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阜康产业园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并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
2.领导阜康产业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阜康产业园管委会工作,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负责阜康产业园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管理阜康产业园内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绩教育。
6.完成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阜康产业园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阜康产业园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制定阜康产业园经济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阜康产业园经济运行和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按照权限、程序审核投资项目;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4.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阜康产业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企业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指导、项目申报等工作。
5.负责阜康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6.负责规划布局,负责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阜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园区内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8.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