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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公告

索  引  号 FK010/2018-00002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公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3-26 15:37:17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一步营造我市创业氛围,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我市在碧琳城承租7间商铺作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及民族传统工艺、民间传承文化项目入驻,现面向社会进行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区域

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阜康市南华路碧琳城4号楼,共7间商铺,单个商铺面积50平方米-120平方米不等,总建筑面积713.5平方米。

本次招商区域:

4-1-4A与4-1-4B,门面向东,总面积100.63m2,可合并经营也可单独经营,根据经营业态的不同招1-2名创业者;

4-1-5,门面朝东,面积89.62m2,招1名创业者;

4-1-6,门面朝东,面积80.21m2,招1名创业者;

4-1-7,门面朝西,面积103.27m2,招1名创业者;

4-1-8,门面朝西,面积136.26m2,招1名创业者。

二、招商业态

本次招商业态包括电子商务、专利技术转化、旅游服务、新疆特色餐饮、新疆特色文创产品销售、新疆特色民族服饰及工艺品销售、民族传统工艺及民间文化传承相关产业等能够起到推广示范作用的创业项目。

三、招商对象

1、2013年1月1日后毕业的阜康市户籍大中专毕业生。

2、阜康市贫困家庭中有创业意愿的无(失)业人员。

3、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产业项目的阜康户籍创业者。

4、从事民间传统工艺及民间文化传承相关产业项目的阜康户籍创业者。

四、申请入驻程序及材料

(一)提交申请入驻资料。

1、《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一式两份);

2、创业计划书;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者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及学校开具的推荐信)。

(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现场核验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给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资料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三)市人社局组织评审小组,综合2017年度已提出申请但未入驻的创业项目一起考量,确定入驻名单并公示。

(四)评审通过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创业者签订《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入驻。

五、扶持政策

1、房租补贴政策。本期入驻创业店铺孵化期自入驻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享受100%房租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不高于1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3、享受创业培训及专家指导。入驻创业者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SYB课程),可申请创业指导及后续创业服务。

六、报名方式

1、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

3、咨询电话:0994-3233379

附件一: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

阜康市碧琳城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