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19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19/2020-00016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19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18:11:3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0年11月27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9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景区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六星街景区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八卦城景区
4.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考古遗址公园
5.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水磨河避暑休闲旅游度假区
6.和田地区和田市团城景区
7.和田地区墨玉县拉里昆国家湿地公园
8.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博物馆
9.和田地区墨玉县墨玉老城景区
10.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康其湿地景区
11.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雁洲景区
12.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文博院(博物馆)
1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巴州博物馆
14.吐鲁番市高昌区大交河景区
15.哈密市巴里坤县巴里坤湖景区
16.塔城地区沙湾县鹿角湾景区
17.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草原石城景区
18.阿勒泰地区青河县三道海子景区
19.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景区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