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18/2017-00004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天管综发〔2017〕39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13:10:17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天池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关于印发《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各处室、事业单位,西域旅游公司:
现将《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紧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解决天池景区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整治博峰南侧人员随意进入冰川区域的问题。
责任领导:牛生明
责任部门:资源保护管理处
责 任 人:徐 柱
工作重点:为强化对博格达峰冰川的保护,弥补冰川南部无人管理的现状。在2017年底前,研究设立博格达峰冰川南部管护站,加强从博格达峰南侧区域进入冰川人员管控的问题。
二、关于按总规要求严把环境容量的问题。
责任领导:牛生明
责任部门:资源保护管理处
责 任 人:徐 柱
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对环境容量的要求,对游客量进行控制和合理分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所需资料工作。
三、关于整治水体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领导:舒德礼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中心
责 任 人:亓彦超
工作重点:现有污水处理站保持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或使用,严禁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天池内;加快海北、游客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年底前投入使用。
四、关于整治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舒德礼
责任部门: 规划建设项目处
责 任 人:王立军
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天池景区施工管理办法》,在项目建设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修建道路和基础设施中,做好拦挡等防护措施,材料弃渣做到有序堆放、及时清理,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五、关于整治景区餐饮网点烧烤油烟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陈占元
责任部门: 经营管理处
责 任 人:郭占城
工作重点:8月21日前,严格按照《阜康市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保护区内餐饮业环境治理工作,严把餐饮许可审批关,餐饮经营户必须按照市环保要求进行整改。烧烤工具一律改用环保电烤箱。
六、关于整治景区内运营车船尾气污染的问题。
责任领导:陈占元
责任单位: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责 任 人:吴科年
工作重点:《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新疆天山遗产地规划》中明确规定区域内交通运营车辆、船只使用清洁能源。为减少机动车、船尾气对景区环境的污染,单日湖面运行游船不超过6艘,9月16日前游船全部改用电动力,11月16日前区间车全部更换为环保达标的清洁能源。
七、关于整治规范经营户车辆的问题。
责任领导:陈占元
责任部门: 经营管理处
责 任 人:郭占城
工作重点:8月21日前完成天池景区毡房公司、三工河谷内车辆管控工作方案,对车辆数量、停放位置、时间进行严格规范,避免对景区区间车造成安全隐患。
八、关于整治景区扬尘污染的问题。
责任领导:舒德礼
责任部门: 规划建设项目处
责 任 人:王立军
工作重点:8月21日前按照阜康市扬尘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为达到文明工地5个100%,天池景区及文化产业园内的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及施工堆料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工地的各类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严禁无覆盖封闭和超载超限车辆行驶;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等产生烟尘的物品。
九、进一步加强天池水质监测工作。
责任领导:牛生明
责任部门:资源保护管理处
责 任 人:徐 柱
工作重点:8月21日前收集整理天池水域近年重点部位监测数据,并做好归档管理。委托州、市环境监测站和中科院新疆分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持续做好天池水质监测工作,为景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抄送:管委会领导。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