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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6-03-02 20:12:13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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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马鲜丽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阜康有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1652302745211507J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
2026年2月10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34 2026年2月10日 202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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