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关于阜康市国道216线南泉子—大黄山段限时通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国道216线南泉子—大黄山段道路通行车量保持合理区间、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阜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起草了《关于阜康市国道216线南泉子—大黄山段限时通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开期限,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阜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5日
责任编辑:肖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