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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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阜康市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2026-02-10 17:53:39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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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水利工程重点部位安全运行管理,提升汛期防灾减灾应急防范能力,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结合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现对全市水利工程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人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

  (一)白杨河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李星辰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杨国华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阙  文   白杨河水管站站长

  (二)南泉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王 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杨国华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刘  刚   南泉水库负责人

  (三)小泉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王 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杨国华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王 选   小泉水库负责人

  (四)红山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牛  义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赵作源   水磨河水管站站长

  (五)水磨沟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牛  义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樊建新   水磨沟水库负责人

  (六)草原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樊斌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书记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丁勇杰   草原水库负责人

  (七)黄土梁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樊斌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郑文明   三工河水管站站长

  (八)红星水库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王生明   市委副书记、天池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段马建   红星水库管理站站长

  二、水库“三个责任人”职责

  (一)水库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二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三是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四是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五是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六是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履职要点:一是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名称、位置、功能、库容、坝型、坝高等基本情况,了解安全鉴定情况;掌握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有关负责人及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水库下游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和重要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二是协调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督促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制定和落实水库防汛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督促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协调落实工程巡查管护和防汛管理经费,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三是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前、汛中至少2次防汛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生工程异常等,及时组织或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组织检查。重点检查:防汛“三个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大坝安全状况,溢洪道是否畅通,闸门及启闭机运行是否可靠,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是否完成;汛限水位控制是否严格;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交通通信保障等情况。

  四是组织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水库发生重大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五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相关部门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可设定紧急集合、险情抢护、应急调度、人员转移等科目,可采用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等方式。六是组织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二)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

  主要职责:一是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二是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三是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四是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五是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六是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七是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八是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九是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履职要点:一是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工程状况、管理情况和下游影响,包括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以及库容、坝型、坝高和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了解下游影响范围内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基础设施等;掌握水库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有关负责人及防汛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了解水库管理法规制度相关要求和有关专业知识。二是掌握了解水库安全状况。通过现场检查、防汛检查、日常巡查、安全鉴定等途径,掌握大坝安全状况和主要病险隐患;掌握大坝安全鉴定结论,了解安全鉴定意见及大坝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及治理情况,以及隐患消除前的控制运用措施;及时向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大坝安全状况和防汛安全重大问题。三是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开展汛前、汛中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后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生工程异常等参与或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针对大坝安全、防汛安全和巡查责任人报告的工程异常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特别检查,协助开展隐患治理。四是指导防汛巡查和安全管理。指导防汛巡查责任人,按照巡查部位、内容、路线、频次和记录要求做好巡查工作,开展水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落实水库调度要求,保持溢洪道畅通,控制汛限水位;做好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建筑物以及闸门、启闭机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做好工程档案管理。指导、组织或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应急演练。五是协助做好应急处置。了解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情况;水库大坝出现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向防汛行政责任人报告;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做好应急调度、工程抢险、人员转移和险情跟踪等。六是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上岗前及任期内应当接受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参加一次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

  (三)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大坝巡视检查;二是做好大坝日常管护;三是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四是坚持防汛值班值守;五是及时报告工程险情;六是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履职要点:一是掌握了解水库基本情况。掌握水库库容、坝型、坝高情况;掌握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其联系方式;掌握大坝薄弱部位和检查重点,了解大坝日常管理维护的重点和要求;掌握放水设施、闸门启闭设施的操作要求,以及预警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以及下游保护集镇、村庄、人口、重要设施情况。二是开展巡查并及时报告。掌握巡视检查路线、方法、工具、内容、频次,按照要求开展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汛期每日应不少于2次巡查,出现大坝异常或险情、设施设备故障、库水位快速上涨等情况应加密巡查,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或防汛行政责任人;发现可能引发水库溃坝或漫坝风险、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下游地区发出警报信息。三是做好大坝日常管理维护。了解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做好日常调度运用操作,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操作放水设施、闸门及启闭设备,做好设备运行和放水、泄水记录;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时清理溢洪道阻水障碍物;发现不能排除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向防汛技术责任人报告。四是坚持防汛值班值守。认真执行水库管理制度,做好防汛值班值守;按照要求做好水雨情观测,按时报送水雨情信息;发现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限制运用水位或溢洪道过水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遭遇洪水、地震及发现工程出现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按照规定发出警报。五是接受岗位技术培训。防汛巡查责任人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接受防汛技术责任人的岗位业务指导;连续任职的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水库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

  三、小水电站“三个责任人”

  (一)定义

  小水电站“三个责任人”指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其中主体责任人为电站法人或者具体负责人,监管责任人为对电站具有监管义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行政责任人为电站所在乡镇或县(市、区)的行政领导。

  (二)基本情况

  阜康市共有小水电站1座,为天池三级电站,由阜康市天池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三)名单

  行政责任人:郑喆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监管责任人:丁智娟    市市水利局局长

  主体责任人:舒德远   阜康市天池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四、水闸“三个责任人”

  (一)三工河渠首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王生明   市委副书记、天池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郑文明  三工河水管站站长

  (二)四工河渠首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刘  俊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努尔博拉提·哈毕都拉   四工河水管站站长

  五、水磨河城区段水磨河上游段右岸防洪堤“三个责任人”

  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牛  义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主管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丁智娟   市水利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赵作源  水磨河水管站站长

  六、附则

  2026年度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汛)“三个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相应部门单位负责人补充,不再另行公示。

责任编辑: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