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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准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通报稿)

2020-12-08 17:00:36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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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对阜康市准东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17日向准东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向社会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

1.党工委对理论武装重视不够,2017年、2019年中心组学习无计划,学习形式单一,局限于传达会议文件,泛泛领学,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谈话了解,部分班子成员及干部不掌握“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内容。学习内容有盲点,2017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工委至今未组织学习这些党内重要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修订完善了《准东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准东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准东街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时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读书分享会1次、专题研讨交流2次、蹲点调研10次。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开展理论知识测试3次,撰写学习心得27篇,做到所有干部都能掌握“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内容。(已整改)

(二)党工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党的意识不强,2017年至2019年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以街道办事处文件印发。

整改情况:一是由综合协调办公室对文件进行规范性清理,将2017年至2019年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以街道办事处文件印发进行废止,以街道党工委文件进行印发。二是利用党工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增强对上级重要决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制定下发了《阜康市准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会前征集议题,拟定议程,会中充分讨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规范,形成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明确党工委、办事处发文主体,修订完善了《准东街道公文发文审批制度》,严格文件制发审核程序,制发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由综合协调办下发,并对印发的文件详细登记并留档。(已整改)

3.议事决策不规范,2019年5月8日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党员事宜,非党工委委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工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好党工委工作职责。二是研究制定了《准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民主决策、会后坚决执行。三是做好党工委会前筹备工作,明确党工委会议发言人员为4名党工委委员,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指定组织干事为党工委会议记录人,办公室主任为“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人,记录本单列,记录详实,会后签名背书,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四是规范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已整改)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至2019年有29笔135.09万元大额支出未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对29笔大额资金支出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了台账,查明了未上会具体原因并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研究制定了《准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纳入议事内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三是街道党工委对分管领导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已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干部作风不实问题依然突出。

5.部分工作弄虚作假,应付差事,街道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的信访工作方案、总结雷同。理论知识考试走形式,2018年廉政考试未阅卷。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街社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二是结合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党纪党规“每日晨学三十分钟”活动,组织街社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了闭卷测试,对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予以公布。三是街道纪工委加强对街社干部工作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四是街道党工委对2017年至2019年信访工作负责人、2018年纪检干事给予了全街道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街社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促进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已整改)

6.制发文件审核不把关,2017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出现文号相同,时间内容不同的两份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准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街道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公文处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二是修订完善了《准东街道公文发文审批制度》,严格文件制发审核,明确文件制定下发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综合协调办下发,并对印发的文件详细登记并留档。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已整改)

(二)财务监管不力。

7.票据报销要件不全,2017年至2019年有21笔23.37万元大额支出附件不全、无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1笔附件不全、无明细大额支出逐笔进行梳理,任务分解至街道机关和社区,责任到人,及时查漏补缺。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将财经会议、联签联批等制度落到实处。已建立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及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修改完善《准东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准东街道发票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要求票据报销要件、附件及清单必须完备,做到票实相符。三是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组织机关及社区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工会专干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了各项制度,并对财务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四是街道党工委对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已整改)

8.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至2019年有19笔28.17万元购买电视、手机屏蔽柜、办公家具等无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办事处组织街道机关及社区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工会专干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对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学习,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求。二是街道办事处制定完善了《准东街道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先后两次对接市财政局,熟练掌握政采云物资采购流程,街道统一审批,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执行采购流程。三是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物品出入库管理登记,每年两次对物资进行盘点清理,做好实物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登记。四是街道党工委对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已整改)

9.固定资产未入账,2017年至2019年有16笔49.65万元购买监控等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资产管理员负责对2017年至2019年购买的固定资产按年份进行清查,对遗漏的固定资产进行补记,形成准东街道固定资产清查自查报告。二是街道办事处制定《准东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资产盘查,完善各社区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报废、报损等相关资产清理。三是强化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所有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按照规定由资产管理员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购置保管,财务人员进行入账登记。(已整改)

10.经费账户与工会账户混用,2017年至2019年从经费账户中支出11笔3.13万元用于工会活动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准东街道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设立了工会专户,并已将市财政、市总工会拨入的工会经费全部纳入工会专户进行管理。二是街道办事处修改完善了《准东街道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制定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确保财务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准东街道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四是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组织街道机关及社区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工会专干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工会业务知识。(已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1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2019年阜彩路社区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党员违纪处理问题,实到人数未达到正式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将党务知识培训纳入每月工作例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社区第一书记、社区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常态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二是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规范》进行学习,通过支部书记领学加强对“三会一课”的贯彻落实。三是各社区依托党建智能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党员签到制,各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2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已整改)

1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谨,4名班子成员没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互评意见缺少辣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使班子成员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生活会每年年底进行,此项问题将持续进行整改。(正在整改)

13.党课内容空洞,街道主要领导、社区书记讲党课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南华路社区党支部手册由非党干部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街道包联领导每年在联系点、所在支部至少开展讲党课活动1次。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机关党支部制定了街道机关微党课安排计划表,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微党课安排。三是社区党组织对社区3名党务干部进行了调整,明确党务工作者必须为党员。对党务干部开展培训2次,尽快使党务干部熟悉党务工作。严格按照5步骤25个程序严把发展党员关,2020年计划发展党员12人,其中6人到预备党员接收阶段,6人到发展对象阶段,全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已整改)

14.一些重要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2019年4月3日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调整“两办四中心”工作人员事宜,未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进一步规范了党工委会议程序,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就巡察整改、发展党员、干部处分等事宜进行研究。二是按照议事规则要求,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保证会议的程序、内容规范,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经街道党工委书记审阅后下发。(已整改)

15.对新兴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力,个别新兴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一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半年召开一次。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新兴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街道党工委将工作经验丰富的3名街道党员下派至新兴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对新兴党组织工作开展一对一指导,确保新兴党组织工作规范开展。二是街道党建办组织新兴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2次,测试2次,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昌吉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等党务知识的培训。三是包联领导对新兴党组织工作开展调研指导1次,引导新兴党组织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以党建促企业发展。(已整改)。

(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16.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机关支部负责人对机关支部党员人数底数不清;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无抓手,主题教育参学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没有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通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引导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二是各社区对现有在册党员进行了全面摸排,因身体原因以及跑长途运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共21人,并开具了情况说明;制定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建立了流动党员台账,为3名党员办理了流动党员证,每月开展1次联系。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2020年转出党员22人,接收党员40人。三是各党支部将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作为管理党员的抓手,开展党员认领岗位、述职践诺工作,在年底的民主评议党员中将党员履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等作为评议重要内容综合进行评价,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严格按照不合格党员程序处置,达到教育警醒的目的。(已整改)

17.党费收缴不规范,个别党员交纳党费“讨价还价”。个别社区党支部交纳党费不及时,南华路社区党费长期由非党人员收缴,2017年6月至12月党费没有及时上缴,推迟交纳8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交纳党费进一步明确。对巡察发现的未足额交纳党费的22名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测算,及时进行补缴党费540.8元。二是各党支部建立了党员党费收缴测算台账,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测算、收缴工作,街道党建办负责审核。三是街道主要领导对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已整改)

(三)城市基层党建“1+8”工作机制落实不平衡。

18.“大工委”履行职责不到位,2019年街道“大工委”未研究社区“大党委”工作,没有听取“大党委”工作汇报。街道“大工委”工作运转不规范,2020年至今未召开“大工委”联席会议;2019年街道“大工委”未与辖区共驻单位开展共建共享活动,未开展共建单位年度考核评优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召开第二季度街道“大工委”联席会议1次,对街道“大工委”工作规范、议事规则进行集中学习,熟悉街道“大工委”议事内容、方法程序。制定完善了《准东街道“大工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街道“大工委”班子职责,发挥街道“大工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召开第二季度街道“大工委”会议前,街道党建办分别向社区大党委、街道大工委班子成员通过电话征求了意见,并及时拟定了会议议题经街道大工委书记审阅后确定召开。三是街道大工委制定了《街道“大工委”全年共驻共建工作计划》,通过共性和个性清单落实“五个一”共建联系机制,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四是街道“大工委”制定了《准东街道“大工委”考核方案》,年底按照7项考核内容对辖区共驻共建单位进行考核。(已整改)

19.“街道派单、部门接单”工作跟踪督办不力,目前仍有2019年9月以来5个“常规单”未及时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街道派单、部门接单”长效机制,街道办事处制定问题专项化解方案,以包案制度逐个解决居民困难诉求,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确立包案领导及包案责任人,在“派单接单”常规单时间要求内进行办结,严格“街道派单、部门接单”工作流程。截至目前,未办结5个“常规单”已全部办结,回访满意度100%。二是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学习。综合执法办公室每周开展一次“以会代训”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综合执法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运用。三是街道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街道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已整改)

(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0.部分重点岗位公职人员配备不到位,“两办四中心”主任等重点岗位由编外人员担任。社区干部配备不足,南华路社区没有达到“百户居民一名社区干部”的配备标准;楼栋长配备不到位,按照“高层一单元一人,多层一楼栋一人”的配备标准要求,街道三个社区应配备222名楼栋长,实际只配备110名。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召开人事工作会议,对“两办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重新调整,保证重点岗位均由在职在编人员担任。二是街道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于2020年7月公开招录社区编外工作者20名,将20名编外工作者及时补充到各社区。三是街道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申请,经统一调配,为街道补充楼栋长60人,街道现有楼栋长170人,为协助开展社区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四是加大对街社干部、楼栋长的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传帮带”等方式提高基层工作者能力,尽快适应基层工作。(正在整改)

21.评优导向不鲜明,评优制度形同虚设,正向激励作用缺失,个别干部不符合评优条件,年终考核仍被评为优秀,干部有反映。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制定完善了《准东办事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工作实效、民主测评、机关效能、工作通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二是街道党工委完善评优评先结果反馈机制,对评优评先的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已整改)

(五)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强。

2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至2019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19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无实质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深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二是街道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准东街道党工委2020年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准东街道党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准东街道纪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和分解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等重点工作,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会中认真讨论发言,确保会议取得实际效果。(已整改)

23.廉政谈话不规范,覆盖面不全,2017年班子成员未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2018年无廉政谈话记录;2019年主要领导未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个别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廉政谈话以听取工作汇报为主。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件,强化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街道党工委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心谈话程序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廉政谈话手册、确定专门记录人。三是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廉政谈话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已整改)

24.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个别重点岗位干部多年未轮岗交流,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监督把关不力,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履职不尽责,2019年先后两次出现低保补助多发漏发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召开人事工作会议,对长期未轮岗的综合协调办主任、民政干事进行了调整。二是街道党工委召开2020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社区书记对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汇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三是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通报大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街道2019年至今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务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履职尽责。四是对低保多发漏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已整改)

(六)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规范。

25.党工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党工委主体责任“四张清单”、廉政风险点直接由纪工委制定;纪工委在协助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方面,存在代替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准东街道党工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二是街道党工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专题听取纪工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认真落实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判分析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三是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已整改)

26.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程序不严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填写备案表,未履行党工委书记审批程序;2017年至2019年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不严肃,被谈话人未签字、无表态,被谈话人与记录人为同一人。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程序。二是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执行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制度,街道纪工委对安全预案进行审核把关,规范了谈话记录,明确了载明事项。三是街道党工委专门设置一间谈心谈话办公室,营造了庄重、严肃的谈话氛围。(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准东街道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蒲万笠;联系电话:0994-3225117;邮政信箱:阜康市准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电子邮箱:626670572@qq.com。

中共阜康市准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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