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采矿?这些知识一起学习
一、什么是非法采矿?
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二、违法开采类有哪几种?
(一)无证采矿
无证采矿主要包括: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
(2)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
(3)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采矿(共生、伴生矿除外);
(5)持勘查许可证采矿;
(6)非法转让采矿权的受让方未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
(7)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
(8)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9)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的行为。
(二)越界采矿
越界开采是指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含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以各类工程为名的违法采矿
以各类工程为名的违法采矿是指企业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等工程的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摘要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