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专项行动申报指南
2026年“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
专项行动申报指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部署,立足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遴选培养一批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3+2”人才计划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建〔2025〕7号)、《关于印发〈2026年昌吉州重点产业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昌州党建〔2025〕8号)要求,现决定实施2026年庭州工匠专项行动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州企事业单位、中央和自治区驻州单位实行公开申报。围绕区、州重点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企业需求,从企业、院校等单位遴选一批具备高超工艺水准或“带徒传技”成果显著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申报人所在单位,实施以师带徒模式为主的庭州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二、支持方向
申报项目须符合如下领域和方向:
(一)先进制造业领域。面向能源装备、硅光伏、硅化工、煤电、煤化工、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制造、新一代通信技术等方向。
(二)数字经济领域。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方向。
(三)绿色能源领域。面向氢能、电子材料、碳基新材料、油气生产加工、电网运维、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装备生产与运维、煤矿智能化建设、绿色矿业及加工等方向。
(四)交通运输领域。面向公路、铁路、民航、低空经济、运输服务和智能交通运维、汽车维修等方向。
(五)生活服务业领域。面向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家政服务、医疗护理、长期照护等方向。
(六)农业农村领域。面向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和乡村建设等方向。
(七)文化旅游领域。面向民宿、酒店、文博、餐饮、体育等文旅新消费方向。
(八)安全环保领域。面向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电工作业、工业危废处理等高危行业方向。
(九)新兴业态领域。面向快递服务、网约配送、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业态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在昌吉州相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目前驻州工作、在职在岗,原则上应在昌吉州缴纳社保满6个月(截至2026年2月1日前);
2.申报人须依托州内登记(注册)或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含实行负责人制的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人依托的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昌吉州注册满2年(注册时间在2024年2月1日之前);
3.申报人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截至2026年2月1日),且3年内不得办理退休手续;
4申报人所带徒弟应为用人单位(依托单位)的职工或学生,满足1—3年内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条件,具体晋升条件以《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详见附件8)为准;
5.正式入选的申报人在支持周期内至少培养5名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及以上人数不低于20%。培养周期结束后,所带徒弟须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业绩条件
6.申报人为用人单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具备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业务水平或带徒传技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能够承担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科研或实践项目;
7.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规模的技能人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具有能够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必要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资金等。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予以优先考虑入选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中的高技能人才;
9.获得自治区级一类赛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或者一、二、三等奖,或代表国家、自治区参加世界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手,或指导选手取得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优秀指导教练;
10.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开发建设新疆奖章、自治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青年岗位能手和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1.申报人不得重复享受资助政策,在同一支持周期内只允许通过1个用人单位(依托单位)申报1个专项行动,且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得逆层次申报“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实施期满后可申报“庭州英才”计划中其他专项行动,不得申报同一专项行动;
12.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以及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博士服务团等中央计划内援派人员不得申报。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得申报;
13.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全流程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线上完成(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个人和单位也可登录新疆智慧党建(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一)发布指南。州人社局制定申报指南,经州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州内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后,再由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和人才登记认证,申报人须按照本指南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依托单位,结合所在行业确定师带徒培养对象的人数和层次。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徒弟信息汇总表》(附件3),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清单(附件7)准备相关印证资料,经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登录管理平台将附件1-6及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相应模块,申报人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个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
(三)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用人单位于2026年4月3日前将本单位汇总盖章后的附件2、附件3扫描件上传管理平台,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按属地原则,各县市(园区)人社部门登录管理平台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汇总盖章后的附件2、附件3及部门反馈意见扫描件上传管理平台,提交至州人社局审核。区、州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州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
(五)复审查重。州人社局会同州总工会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审查后,报州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查重)。
(六)专家评审。州人社局会同州总工会邀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州外专家数量不少于50%,并吸纳组织纪检部门专业干部),于2026年4月30日前对查重后的申报人员开展综合评审,提出建议支持名单。
(七)审议公示。州人社局将建议支持名单报州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州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正式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州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八)审定实施。名单提交州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印发入选通知,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九)签订任务书。培养人选制定任务计划书,明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资金使用预算,由用人单位、各县市(园区)人社局审核后,会同州人社局和州总工会与培养人选签订任务计划书。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指导申报人如实申报,确保材料与信息的真实有效。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的,取消申报人资格,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取消下一批次推荐资格。
(二)人才引进类和培养类计划实行申报互斥,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已入选国家、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的,不再参评“庭州英才”人才计划。
(三)“庭州英才”计划庭州工匠专项行动实行全过程管理,重点对培养人选事前目标设定、事中跟踪监督、事后结果评价进行管理和服务。
(四)对培养人选的支持周期为3年,由州财政给于5万元经费资助,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经费的4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入选后一次性发放;60%为工作经费,在支持周期内逐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初一次性发放至本人,由培养人选自主支配使用,用于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工作任务。
(五)未尽事宜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州党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总工会负责解释。
昌吉州人社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想 0994-2206024
昌吉州总工会联系人及电话 于文萍 0994-6530051
附件:
1.“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项目申报表
2.“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3.“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项目徒弟信息汇总表
4.“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项目诚信承诺书(申报人、用人单位)
5.公示情况说明
6.社保缴纳记录印证材料说明
7.“庭州英才”育才计划庭州工匠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8.《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附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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