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专题学习《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新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筑牢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防线。1月30日,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执法工作专题例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新规则》(GB46034-2025),并开展学习研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新规则》(GB46034-202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8月1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总体要求、资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定等方面。
会议紧扣新规则核心要义,从检查范围界定、申请材料规范、现场核查要点、审批流程优化、法律责任认定等关键环节入手。大家进行逐条逐款解读,重点学习新规相较于原有要求的调整变化与重点注意事项,大队执法人员针对新规落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场景化问题展开研讨,形成统一执法标准与处置思路。
大家一致表示,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新规则内容学深吃透,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与工作要求,把新规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实际能力,做到依法执法、精准执法;把新规则贯穿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流程,严格按照新规则开展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办结等工作,严把场所消防安全准入关,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新规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经营单位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新规落地见效。
下一步,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精准化执法、精细化监管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谢新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