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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阜康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K001/2020-000123 主题分类
名        称 对阜康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22 17:45:00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孙朝霞等六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1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市人民医院开展对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医务人员持证情况摸底,依托市人民医院精神科力量为基础,成立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已向外界公布相关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为主要人群提供服务,负责对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心理干预服务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乡镇卫生院心理干预服务医务人员为本辖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干预服务。在市人民医院设置心理咨询室,患者在住院期间,可到心理咨询室咨询相关问题,临床心理科医师对患者开展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及干预。各医疗机构发现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患者时,向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转介,由精神科医生提供精神医学诊疗服务,并提供心理干预。市人民医院选派临床心理科医师、心理咨询师定期不定期对社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分别对街道和社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二、各医疗机构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心理干预服务医务人员,定期乡镇(街道)机关、村委会(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活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

三、依托阜康市正在创建的健康促进市项目活动,将心理健康讲座纳入健康促进巡讲计划,开展宣传及心理健康教育辅导

四、由市疾控中心牵头与学校对接,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讲座宣传课程,抽调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相关专业人员为青少年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干预

五、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健康教育宣传计划为各单位提供心理健康宣传素材,引导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市区广告发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电台、电视台播放心理健康相关宣传知识。


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