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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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阜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1/2022-00026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阜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  题  词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2022 政务公开 开工 工作要点 的通知
文        号 阜政办〔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08-09 11:05:58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阜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2022年阜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阜康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函〔2022〕127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2〕328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要点。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加大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旅局、交通局

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行业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数据,形成工作对接机制,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5.利用新疆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系统集成、智能推送新疆税务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6.积极主动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阜康市税务局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8.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发布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等信息,及时作出回应。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政府部门

9.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重发布解读市人民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产和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11.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2.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13.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及时宣传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自治州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水利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国网阜康市供电公司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5.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2022年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16.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建立本机关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2022年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八)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17.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8.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19.加强政策解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2〕97号)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本市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重点围绕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方案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0.鼓励推进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建设,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2.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十一)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23.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十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5.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6.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责任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十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27.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落实。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探索创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做法。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8.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29.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0.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产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十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31.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3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范年报格式,提升年度报告内容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社会公布,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政府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严格落实本工作要点的工作进展情况,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