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 FK001/2026-00003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文 号 | 阜政发〔2026〕7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19 13:39:5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阜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昌吉州天山天池5A级景区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城关镇坂干梁村范围内,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977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6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阜康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王 铭 联系电话:0994-3222221
特此公告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