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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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  引  号 FK001/2017-000706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主  题  词 阜康 ppp 示范项目 预审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8-21 13:33:22
发文单位 阜康市采购中心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阜发改投资【2017】191号、192号、193号、194号、195号、199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具备政府采购条件。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阜康市农业局的委托,对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本次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兹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写字楼23楼2303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0634-1740XZ6J0005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阜康市

2.2  项目授权主体:阜康市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阜康市农业局

2.4 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PPP示范项目总投资暂定172240万元,包括:

(1)阜康市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6000㎡;道路工程总面积250563.36㎡;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环卫工程等,投资额为21446万元。

(2)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孵化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交易结算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孵化中心总建筑面积6670㎡;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46920㎡;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3526㎡;交易结算中心总建筑面积64838㎡;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创业园道路、停车场、广场、园林绿化带树木、景观小品、景观路等配套基础设施;苏通南侧游园包括:绿化工程39000㎡,道路铺装11500㎡、庭廊、景观小品、水系及亮化工程等,投资额为95505万元。

(3)阜康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下南泉物流园道路工程10.25km;苏通小微创业园道路及配套工程7.724km;阜康产业园厂前路道路项目6.33km以及阜康产业园阜东区道路安全工程等,投资额为30000万元。

(4)新疆工业文化主题公园项目,新建工业文化主题公园的土建及绿化工程183000㎡;工业展馆布展工程室内3500㎡室外2000㎡的建设,投资额为12556万元。

(5)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及甘河子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热网工程主干管网长约24km;甘河子镇汽-水换热站一座,投资额为8773万元。

(6)阜康市产业园2017年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阜康产业园天山水泥北侧北二路、北四路、南北一线延伸段2.58公里道路两侧绿化200亩;建设阜东二区晋商工业园绿化面积420亩;阜康产业园阜西区准东石油生活基地北侧6.55公里道路两侧绿化750亩,投资额为3870万元。

2.5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

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项目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核定本项目投资额为172240万元。拟定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34449万元,其中政府出资额为项目资本金的20%(6890万元),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新疆天山天池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方(及其合作方)出资额为项目资本金的80%(27559万元),其他资金137791万元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方式获得,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2.6  项目资产的形成

项目资产的形成包括两种方式,即建设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资产形成,以及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的项目资产形成。根据本项目采用的BOT运作模式,项目资产的形成为建设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资产形成以及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的项目资产形成。

2.7 项目资产的移交

根据阜康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分析,确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合作期限届满或按约定提前结束的,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移交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采用有偿移交的,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补偿方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恢复相同经济地位”原则拟定补偿方案,报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2.8  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结合国家有关PPP的政策及运作实务,确定本项目的运作方式如下: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PPP+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由中标社会资本(及其合作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SPV项目公司(其中中标社会资本(及其合作方)出资比例80%,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出资比例20%),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中标社会资本方(或社会资本牵头方)作为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单位。

投资建设运营内容包括:阜康市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孵化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交易结算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阜康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新疆工业文化主题公园项目,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及甘河子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阜康市产业园2017年生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期满无偿移交给阜康市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和阜康市农业局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及运营维护,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在运营期限结束时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整体无偿移交给阜康市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拥有合作期内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及收益权。

2.9 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社会资本申请人投标资质

(1)基本条件:依法成立并处于有效存续期内的境内企业法人;

(2)企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成员某一方或共同)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备相应业务范围内建设工程总承包资格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以资质证书规定内容为准);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入疆备案: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是疆外设计或施工企业的,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提供进疆备案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是疆外设计或施工企业的,联合体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亦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5)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8亿元以上的相关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项目业绩为准);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在标书中应注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金融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并参与下一轮公开招投标的,需要由金融机构本身或其管理的基金参与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 申请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00分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写字楼23楼2303室)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

    法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承诺书(包括投标人近三年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的承诺书)、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疆外设计及企业需提供相应资质的有效进疆备案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联合体协议书(不以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若报名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本人需持身份证及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本人在单位近一年的人员社保购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00分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写字楼23楼2303室)购买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邮费自行支付。

五、资格预审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11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六、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四家。

资格预审通过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招标程序。

对资格预审评审结果,采购人将不作任何有关此决定的解释。

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发布平台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阜康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阜康市农业局

地  址:新疆阜康市

     联系人:李英杰、冯安

联系电话:0994-3227080、0994-835335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写字楼23楼2303室

联系人:江才华、施文辉

联系电话:0991-220007818199880085




201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