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城关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阜康市城关镇天池园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索 引 号 | FK001/2017-00025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城关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阜康市城关镇天池园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城关镇 2016 农村 人居环境 环境建设 建设项目 天池 改造 第二 标段 公开 招标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17:32:4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采购中心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阜康市城关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阜康市城关镇天池园改造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各合格投标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此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阜康市城关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阜康市城关镇天池园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二、预算金额:1010000元
三、项目编号:RHZC2017-097
四、招标内容:铸铜书体共12块、每块铸铜面积7㎡。铸铜厚度5-10mm,此次项目包括:设计、制作、安装
五、投标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雕塑产品加工、制作、安装项目承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或园林雕塑或工艺美术等相关资格证书。(4)近三年单项合同额超过50万元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项(提供相应合同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 3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16: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开标地点: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代 理 机 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
联 系 人:应亚辉 联系电话:0991-2821836 传真:0991-2821175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