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K006/2026-00002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的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12:49:59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医保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关于阜康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的公示
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现将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如有对初评的分类结果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认同结果。
阜康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