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阜康市2024年中考照顾政策
索 引 号 | FK003/2024-00006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优待政策】阜康市2024年中考照顾政策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16:59:3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昌吉州 2024 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阜康市中考照顾政策如下:
(一)优待优抚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干〔2023〕306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按相关政策给予照顾录取。
(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倾斜政策
1.向薄弱地区倾斜。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稳边、固边、兴边”战略,结合木垒县、玛纳斯县辖区内无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实际,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各划拨本校招生总计划2%以内的招生名额,面向木垒县、玛纳斯县招生。具体名额根据两县2024年参加中考学生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不区分类别,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这两所学校在昌吉市普通类招生分数。
2.向特殊群体子女倾斜。按照国家和区州有关支持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各划拨本校招生总计划2%以内的招生名额,奇台县第一中学、吉木萨尔县第一中学、阜康市第一中学、呼图壁县第一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各划拨本校招生总计划1%以内的招生名额,面向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招生,不区分类别,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聚焦“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服务昌吉州人才强州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昌吉州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法人有关要求的特殊群体子女,参照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倾斜政策执行。
3.向县域薄弱初中倾斜。奇台县第一中学、吉木萨尔县第一中学、阜康市第一中学、呼图壁县第一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各划拨招生总计划50%的招生名额,分配到本县市初中学校并向薄弱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