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教育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索 引 号 | FK003/2019-00060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名 称 | 阜康市教育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4-09 11:45:4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实施对象: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户籍为南疆四地州及六盘山等贫困地区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实施标准:2000元/每生每年
实施程序:学生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贫困证明材料,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公示、发放(打卡)。
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
实施对象:国家和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学生。
实施标准:2000元/每生每年
实施程序: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经学籍确认后免除学费,并进行公示。
资金来源: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住宿费、教材费政策
实施对象:在国家现行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基础上,由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免除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24个边境县和贫困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的住宿费和教材费。
实施标准:900元/每生每年(其中住宿费600元/每生每年,教材费300元/每生每年)。
实施程序: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户籍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24个边境县和贫困县经学籍确认后免除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进行公示。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部承担。
4.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实施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标准:1000元/每生每年
实施程序:财政直接补助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