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七届阜康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FK032/2026-00000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七届阜康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17:39:24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残联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七届阜康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6日至2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三重一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列入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内容;二是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细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增加学习频次;三是坚持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班子成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职责分工进行交流研讨等丰富学习形式。
二:决策部署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准确传达和贯彻自治区、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30余次。二是将会议精神与市残联工作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对标基层、对标群众心声,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残疾人工作有序进行。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常委会各项部署要求和规定动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系统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残联全体人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专题学习5次,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二是2025年3月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与市中医医院签订《康复服务合作协议》,对肢体、听力、视力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三是坚持做到资源共享,场地优化的原则,精准激活闲置资源,增设了残疾人辅助器具便民服务站3个,依托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对辖区的残疾人就近进行康复服务,滋泥泉子镇、上户沟乡、水磨沟乡、三工河乡、甘河子镇卫生院5个康复站按照康复需求进行功能优化,新增了不同的康复器材,同时损坏设备及时检修、重新配备康复协调员,于2025年6月底正常运行。
四: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对象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组织康复科所有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专题学习《昌吉州“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改造标准;二是2025年初,通过村(社区)初步筛查33户重度困难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对象,乡镇(街道)对改造对象进行研判、市残联对上报的改造人员进一步实地审核,最终确定20户残疾人符合改造标准,对13户不符合条件标准的残疾人给予政策解释说明。3月,市残联通过招标,将上级补助资金7万元用于完成我市2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截止6月底,20户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完成;三是对施工改造工程全面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对2022年8名不符合改造需求人员,经过入户走访,了解实际情况,通过宣传改造内容8名残疾人均无其他改造需求,针对院落改造不达标问题,市残联积极联系施工方,按照标准重新进行施工,满意度100%,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进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自治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文件,明确机构建设路径;二是2025年5月16日已将我市未设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作为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的议题上报,建议阜康市中医医院新址建成后将其设立此科室。三是阜康市现有持证残疾儿童少年79人(0-14岁),截至目前,已转介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的24名残疾儿童少年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量120%,拨付救助资金28.514万元,满意度100%。
六:“两项补贴”动态核查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态化数据对比机制。市残联每月10日前与市民政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交换数据达到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审核重度护理补贴1736人,发放补助资金21.06万元、审核重度困难生活补贴346人,发放补助资金4.176万元。二是开展动态复核。每半年与公安局进行数据交叉对比,重点对113名残疾人已死亡相关信息。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市残联每月10日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干推送核查人员名单,由村、社区专干入户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度和规范性。四是超期发放资金220元已于2023年3月15日追回并上缴国库。
七:“四风”问题防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相关政策文件列入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二是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残联的各项工作,助力中心工作落实见效。三是深入开展问题查摆工作,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剖析,深挖根源,认真查摆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学查改走深走实。
八: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列入学习计划,进行专题研讨,问题查摆。二是2间业务技术用房不再作为职工带班、值班室。三是恢复业务技术用房原有功能。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召开市残联党风廉政会议,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分工,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全年2次听取党支部及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三是市残联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岗位职责,重新全方位梳理廉政风险点13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十:警示教育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区、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把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融入日常。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6次,突出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学习传达各类典型案例通报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5次、个别谈心谈话5人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次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三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合同履行不规范涉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中有不严格、不规范倾向的3个科室3人运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及分管领导提醒谈话两种形式开展“第一种形态”。
十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阜康市残联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服务管理规范》。二是通过入户走访、村社区模排等方式,全面精准了解残疾人的年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文化水平、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建立需求台账。三是根据残疾人类别、身体机能、文化水平等状况积极对接阜康市技工学校,依托阜康市技工学校进行随班培训方式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共计培训14人。拓宽培训渠道,增加培训专业同时通过乡镇、社区、福利企业进行引导推荐上岗或灵活就业并定期对参加过培训的残疾人进行跟踪回访。
十二:专项经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巡察整改理论基础。市残联根据巡察建议,重点针对有关巡察、审计、财经法规和残疾人业务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并纳入日常学习范畴,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理解,促进资金管理规范化;二是2021至2024年度列支青年教育、康复站点服务、辅具购置等9类项目经费合计23.54万元,均附康复服务人员名单、辅具发放表等明细清单。三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凡涉及单位重大项目,均提请单位“三重一大”或财经领导小组、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予以决定,确保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完善制度建设,补充完善各级各类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和流程,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阜康市残联项目管理制度》,预算、招标、验收、审计、满意度测评等确保资金审核高质量把关,印证资料规范齐全。
十三:专项资金使用效能低下。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对象、主体、范围,经党组会、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项目实施按照协议进度和实施要求,市残联定期进行监督业务指导。三是项目完工后,业务科室对项目实施主体档案及项目资金支付凭证依照约定要求进行复核验收,开展满意度测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十四:合同履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范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内容实施项目并放入相关印证资料三是对合同内容有变更的,经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补充说明,同时做好监督检查。
十五:民主集中制执行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定期开展相关讨论发言。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程序,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同时要求会议记录详细,确保可追溯。
十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增强依规履职和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规范会前准备工作。根据要求确定会议主题并制定方案,明确学习内容,确保准备工作充分到位。严格支委会程序,规范支委会运行机制,做好组织生活会前学习。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详细标注每位支委的发言要点、分歧意见及共识内容,避免“记录简略”“遗漏关键观点”;会议结束后记录初稿经支部书记审核后,发送全体支委核对,确认无误后存档。
十七:关于整改持续跟踪问效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梳理合同签订流程,制定详细、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存档等各环节责任人和操作标准。组织涉及合同签订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讲解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等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二是深入调研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康复场所使用登记和反馈机制,定期收集使用者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服务。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社区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渠道,向残疾人及其家属介绍康复场所服务项目和使用方式,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三是全面梳理财务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完善财务审批、资金管理、账目核算等相关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四是提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能力,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剖析“合同签订不规范、康复场所利用率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三个问题产生的根源,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4-3225400。
阜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26日
